各单位:
2017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,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过节、文明过节意识,大力弘扬廉洁从政、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,现根据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落实党员干部、教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深化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落实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履行职责,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、管理,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;学习贯彻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、教育部党组关于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廉洁意识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;带头坚持高标准、守住纪律“底线”、以上示下、率先垂范,切实增强“双节”廉洁守纪意识,要立足早部署、早提醒,防患于未然。
二、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监督检查
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。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期、多发期,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从严纠正“四风”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,切实抓好作风建设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勤俭节约、反对浪费等一系列规定,紧盯重要节日关键节点,关注“四风”问题的新变化、新问题、新特点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重视对党员干部、教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。
三、坚持严格执纪,强化责任追究
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,带头执行规定,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。学院加强对各单位、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特别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对“四风”问题屡禁不止的,既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又追究领导责任、党组织责任,让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常态,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
2017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