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l12311线路检测关于修订和编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职掌的通知
各单位:
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设置初衷和责任分工,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对学校现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职掌进行重新修订和编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修订和编制工作的原则
各单位主管(含副主管)要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,站在学校发展大局的角度,将“以学生为中心”的发展思路作为出发点,明确岗位设置在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,合理编制各单位岗位职掌。
二、修订和编制工作的范围和内容
(一)修订和编制工作涉及的范围
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:各职能部门主管、副主管,各院部院长(主任)、党总支书记、副院长。
(二)修订和编制的类别
此次修订和编制的工作职掌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以下三类:
1.职能部门主管(含副主管)的岗位职掌:由各单位主管亲自负责修订和编制;
2.各院部院长、主任(含副院长)的岗位职掌:由教务处牵头,各院部院长(主任)、副院长协同修订和编制;
3.各院部党总支书记的岗位职掌:由党办和学务处牵头,各院部党总支书记协同修订和编制。
(三)修订和编制的内容要求
1.工作职掌撰写应以岗位职责的重要性为逻辑顺序,首先是写核心职责,其次是重要职责,再次是常规职责;
2.内容要全面、精准,语言要朴实、精炼;
3.要符合我国高等教育新要求,要突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。
三、修订和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
(一)各单位修订和编制工作职掌(10月21—31日)
各职能部门主管及牵头部门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并经主管校领导核准后,于10月31日16:00前将纸质材料(加盖部门公章并由主管签字)报送至人事室,电子版发送至304161561@qq.com。
(二)人事室会同相关单位复审(11月1日-11月8日)
各单位提交的岗位职掌由人事室会同相关单位逐项审核。
(三)全面征求校领导意见(11月11-14日)
经复审后,相关岗位职掌呈送校领导阅示,全面征求校领导意见。
(四)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印发(11月15-26日)
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岗位职掌由人事室统一整理汇编成册后,印发执行。
四、具体要求
本次岗位职掌的修订和编制是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工作的需要,将作为今后岗位聘任、绩效考核的基础,请各单位主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按照通知要求,准时、保质、保量的完成相关工作。
联系人:刘宏涛 联系电话:64561299
校长办公室 人事室
2019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