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规范学校试卷管理,科学有效地对试卷质量做出评价,进一步提高课程考试质量,依据《yl12311线路检测课程考核评价办法》(商政文〔2019〕40号)与《yl12311线路检测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》(商政文〔2020〕41号)文件要求,现组织开展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
在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的统筹下,成立试卷检查工作组,成员由学校教学督导员、学院质量监控督导员,以及教务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,负责本次检查任务;各单位教学检查小组做好自查与复查整改工作。
二、检查范围
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
根据学期考试(含考查)科目安排,统一调阅课程考核资料,课程检查范围包括通识教育课、专业教育课、实践教育课、个性化教育课。
课程考核资料范围包括:被抽查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(单行本)、教学进度计划表、课程考试试卷(含命题计划、AB样卷、标准答案、评分标准、试卷分析、课程分析、学生成绩登记表、课程使用教材)。
三、检查内容
依据课程教学大纲,抽查试卷命题质量、卷面质量、批阅质量、分析质量、归档质量。
四、工作进程
(一)组织阶段(9月25日前)
印发通知(质评中心);提供试卷清单(教务处);
(二)自查阶段(9月26日-10月8日)
1.9月26日:各单位开展自查(各教学单位);
2.10月8日:各单位提交自查总结(各教学单位);
(三)检查阶段(10月9日-10月24日)
1.10月9日-10月16日:确定调阅清单,开展试卷专项检查(检查组);
2.10月16日:提交小组检查总结;
3.10月24日前:完成检查报告(质评中心);
(四)整改阶段(10月25日-10月27日)
依据检查报告,组织进行试卷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(各教学单位);
(五)复查阶段(10月30日-11月1日)
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(检查组、质评中心)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试卷质量专项检查的组织筹备工作,依据学校试卷质量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对试卷材料进行自查与整改;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检查相关工作,确保检查过程有序进行。
2.请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总结纸质版(一式2份,加盖公章)于10月8日17:00前提交至4109质评中心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cgxypgb@126.com。
附件:1.试卷质量评价标准
2.试卷质量检查评价汇总表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23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