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l12311线路检测校内摊位设置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,创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环境,建设和谐文明校园,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,特制定《yl12311线路检测校内摊位设置管理办法》。
第二条 校园内摊位设置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审批。
第三条 未经审批,任何商家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内设置摊位。
第二章 申请条件
第四条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定的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资质。
第五条 申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。
第六条 申请单位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工作、生活和交通秩序,不得侵犯师生员工合法权益。
第三章 申请程序
第七条 申请单位需认真填写《yl12311线路检测校内摊位设置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第八条 申请单位需提交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。
第九条 经校办行政科审核,符合条件后,报校办主任批准,方可设置摊位。
第四章 摊位管理
第十条 申请单位由校办行政科负责统筹管理,学务处劳卫科负责卫生管理,总务处保卫科负责安全秩序管理。
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《yl12311线路检测校内摊位设置申请表》中明确的时间、地点和内容设置摊位,不得变更。若私自变更,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取缔。
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在摊位设置期间若违反规定,情节严重,造成重大损失者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五章 赞助费用
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与校办行政科协商确定赞助活动的费用额度。
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赞助费用统一交至学校财务部门。校内摊位的相关管理费用从赞助费用中支出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