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l12311线路检测总值班制度
【2013年3月5日院办纪字〔13〕号订】
【2020年7月10日校办字〔006〕号修订】
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,保证信息畅通,及时处理紧急突发性事件,学校实行 总值班制度,总值班室设在行政大楼一层值班室。总值班室电话:0371 -64561888。
第二条学校总值班表由校办统筹安排。带班领导为校领导,值班主管为各部门主 管、副主管,值班人员有两名,一名值班科长,一名值班科员或辅导员。
第三条 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员坐班时间为工作坐班时间,上午8: 00-12:00、下午14:30-18:00、晚上19:00-21 :00。其他时间由楼管员负责接听电话,联 系学校值班人员。
第四条 双休日值班,值班人员应在周五下班前向校办领取值班记录本和相关物品, 下周一将值班记录本等交回校办。
第五条 节假日值班,值班人员应在放假前一天下午向校办领取值班记录本及相关物 品,做好值班工作并依次交班,最后一班值班人员于开学后第一天将值班记录本和相关物 品交回校办。
第六条 值班人员自休息日的前一天下午17 :00(冬季作息时间)、18 :00(夏季作息时 间),15:00(寒假),15:30(暑假)准时交接班。以双方签字为准,下组值班人员未到,当班 人员不可离开。
第七条 值班主管为学校节假日期间值班总负责人,综理全校值班工作,负责学校节 假日期间的正常生活、安全秩序。值班人员承值班主管之命,负责接收校内外单位或个人 的来电、来函、来访,参与接待、检査、督导工作。每天值班主管需向值班校领导汇报当天值 班情况。
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校门和宿舍门卫的管理,值班时间内需不定时电话査岗,每 天查岗次数不少于3次;值班主管应于每天上午、下午和晚上巡视校园多次。本校师生凭 校徽或学生证(校园一卡通)出入,校外来客必须凭证登记,学生宿舍不留宿校外客人。
第九条 一般事件,由值班主管和值班人员妥善处理;突发事件、重大事件,值班主管 除釆取必要措施外,应及时报告带班校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。
第十条 值班记录应详细周全、表述准确、书写工整。值班人员的签名应亲自书写,不 能代签或不签。
第十一条 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得离开校园。
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